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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生态旅游品质。突出吉林自然资源和生态资源的独特性、唯一性,打造“童话世界”现实版,建设避暑胜地、滑雪天堂、世外桃源、关外福地。以“生态吉林”为主题,依托自然风光、历史文化遗存,打造冰雪、避暑“双品牌”,大力发展冰雪旅游、避暑旅游、红色旅游、乡村旅游、边境旅游等生态旅游业。高质量建设“冰雪丝路”创新先导区,着力构建“4+X”冰雪产业体系,做强以“长白天下雪”世界级品牌为主的“雾凇、滑雪、民俗、温泉”四大冰雪产品体系。提升乡村旅游品质,打造多种类型的生态乡村旅游产品。
推动生态旅游资源保护开发协同。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要求,坚决走好保护生态和发展生态旅游相得益彰之路。加强生态旅游相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将森林、草原、湖泊、湿地等生态旅游资源开发控制在生态承载力范围内。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加强对生态旅游资源的分级分类保护,根据地文景观、生物景观、水文景观、气象气候景观、人文生态景观的不同特点制定相应保护措施。倡导文明旅游,推动绿色饭店、绿色温泉、绿色民宿建设,提高游客绿色餐饮、绿色交通比例。
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全面构建生态产品调查监测、登记确权、价值评估、考核应用、权益交易机制。建立完善生态产品动态监测制度。分阶段推进重要自然生态空间和单项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明晰产权主体及管理权责。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研究落实生态产品价值评价体系和价值核算规范,适时评估各地生态保护成效和生态产品价值,探索将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基础数据纳入全省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推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在生态保护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经营开发融资、生态资源权益交易等方面的应用。推进土地、林地、草地、国有农林牧渔场等涉农生态产品产权交易。大力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和投融资模式创新。
推动构筑多渠道的“两山”转化路径。积极探索、推广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路径,全域推进生态示范创建,强化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构建点面结合,多层级、多区域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格局。积极推广以打造区域生态品牌为特点的品牌塑造型“两山”转化模式和以扩容提质为核心的生态延伸型“两山”转化模式。聚焦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总结、宣传“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发展经验,不断丰富、拓展“两山”转化成效。
1.特色品牌提升工程。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管理,开展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市县创建活动。实施吉林大米、吉林鲜食玉米、长白山人参等品牌跃升工程。打造“吉林肉牛”区域公用品牌和“吉牛”餐食品牌。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建设国际领先的三大作物人工智能育种研究平台。
2.生态旅游产品建设工程。推动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长白山国家森林步道建设工程,推动嫩江湾、龙湾等5A级景区建设,打造长白山、松花江、北大湖、松花湖、莲花山等世界级生态旅游景区和滑雪度假区。实施乡村旅游“十百千万”工程。
3.“两山”转化制度建设工程。实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制度建设重大工程。支持延边州国家林业碳汇试点建设。以延边州为试点,探索将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基础数据纳入当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探索将生态产品总值指标纳入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
加快生态环境制度体系、监管执法、政策激励、数字赋能、全民共治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创新步伐,推动以行政手段为主导的治理模式向市场手段、技术手段、法律手段、意识引领手段等多种治理模式转变。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严格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严格问责、终身追责。落实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制度。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发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延伸和补充作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专项督察和督察“回头看”。强化河(湖)长制、林(草)长制、田长制作用。
压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大清洁生产推行力度,加强全过程管理,提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产品和服务。加强企业环境治理责任制度建设,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加快构建以信用评价为基础的环保信用监管体系。建立排污企业黑名单制度,将环境违法企业依法依规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将其违法信息记入信用记录,纳入省社会信用综合服务平台,依法依规在“信用中国(吉林)”网站和监管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探索开展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评价,鼓励企业开展环境、社会、治理(ESG)信息披露。
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完善公众监督、举报反馈机制,健全环境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利用信、访、网、电、微等渠道畅通环保监督渠道,鼓励新闻媒体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桥梁纽带作用,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建立健全行业生态环境保护自律规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积极动员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
完善生态环境法规标准体系。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美丽吉林建设法治保障,完善生态环境法规标准体系,加快推动生态环境、资源能源等领域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修订)工作,健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地方标准。
健全生态环境管理制度体系。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一体推进制度集成、机制创新。深入落实国家环境守法行动,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出台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完善环评源头预防管理体系,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度。健全森林、耕地、湿地、草原等领域保护补偿制度,完善纵向与横向有机结合的生态补偿机制。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司法保护,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协同合作,加大在信息通报、形势会商、证据调取、纠纷化解、生态修复等方面衔接配合力度。充分发挥生态环境部门职能作用,强化对生态和环境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深化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市县生态环境队伍专业培训工程,强化人才队伍专业化培养和装备现代化配置。
推动构建区域联保共治机制。充分利用东北亚地方合作圆桌会议机制,开展绿色低碳发展交流与合作。促进东北地区多层次、多方位合作,推动东部通化、白山、延边地区与辽宁、黑龙江相关地区合作共建东北东部绿色经济带,西部松原、白城地区与黑龙江、辽宁、内蒙古相关地区合作共建东北西部生态经济带。加强与内蒙古在煤炭、电力等能源领域深度合作。完善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共同加强污染治理与环境保护,推动建立流域协同治理新机制,逐步实现统一规划、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
构建统一规范的市场交易体系。建立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推动将碳排放权、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等纳入要素市场化配置。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按照国家要求,加快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纳入征收范围。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价认证结果应用。综合考虑企业能耗、环保绩效水平,完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落实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构建覆盖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收费机制。完善以农业绿色发展为导向的经济激励政策,支持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和整县推进畜禽粪污收集处理利用。建立企业生态环保费用提取使用制度。
积极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基金、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金融工具,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引导金融机构向具有显著碳减排效应的重点项目提供长期限优惠利率融资。探索区域性环保建设项目金融支持模式,为美丽吉林建设提供融资支持。依托核心企业创新授信机制,鼓励支持生态产业链金融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挂牌融资和再融资。充分发挥省级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参与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加快气候投融资模式、产品和服务创新。
建设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加快构建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全面提高监测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巩固提升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加强生态质量监督监测,加强温室气体、地下水、新污染物、噪声、农村环境、辐射等监测能力建设,实现降碳、减污、扩绿协同监测全覆盖,建立完善监测预警应急统一平台,提升生态环境质量预测预报水平。健全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机制,完善各环境要素全覆盖的监测质量监督体系。
提升生态环境科技支撑水平。完善生态环境科技创新机制,推动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减污降碳、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新污染物治理、核安全等领域基础研究。聚焦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农业等领域,布局一批前瞻性、引领性技术攻关项目,研制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关键核心绿色技术。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引导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在绿色技术领域建设一批创新平台载体,加大高效绿色环保技术装备产品供给。加强生态文明领域智库建设,支持高校和科研单位加强环境学科建设,着力培育生态环境科技人才,培养造就一支高水平生态环境人才队伍。稳步扩大开放型国际合作,促进吉林与东北亚相关国家在绿色技术、绿色装备、清洁能源等方面的交流合作。
加快美丽吉林数字赋能。深化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应用,构建美丽吉林数字化治理体系,建设绿色智慧的数字生态文明。实施生态环境信息化工程,加强数据资源集成共享和综合开发利用。推动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气象等相关部门数据共享,建立环境监测、监管执法、企业环境行为和环境信用评价、信访投诉等信息综合分析平台,打通信息和数据综合应用通道。以“数字吉林”建设为引领,统筹推进“数字吉林”发展和智慧环保系统建设,加快打造智慧环保平台,推进数字技术、大数据技术等在美丽建设领域的创新应用。创新“互联网+环保政务”服务模式,促进环境公共服务便民化环保科技。实行排污单位分类执法监管,大力推行非现场执法,加快形成智慧执法体系。
培育全社会生态意识。深化习生态文明思想研究阐释,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深化环保设施开放,充分利用博物馆、展览馆、科教馆等实践基地,宣传习生态文明思想的深刻内涵和美丽吉林建设的生动实践。加强《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传播,充分利用各类平台,积极建设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场馆,举办形式多样的生态教育研修和培训活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深入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活动和“吉林好人·最美基层环保人”等优秀典型推选活动。
繁荣弘扬生态文化。健全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培育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实施生态文化弘扬工程,推动冰雪文化、红色文化、工业文化、农耕渔猎文化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等生态文明实践经验相融合。传承和发扬长白山生态文化、黑土地现代农业文化、查干湖渔猎文化、河湖湿地保护文化,不断丰富新时代生态文化体系的内涵和外延。推进生态环境志愿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壮大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力量。研发推广生态文化产品,推出一批生态文学精品力作,促进生态文化繁荣发展。
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依托“美丽细胞”建设,开展绿色低碳社会行动,持续推进绿色低碳办公、绿色旅游、绿色出行。着力推进绿色产品消费,推行绿色认证、绿色标识,探索建立“碳普惠”等公众参与机制。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升垃圾分类管理水平。开展商品过度包装全链条治理。持续推进“光盘行动”。
1.生态文化弘扬工程。谋划一批生态文明模式创新试点。研发推广环境文化产品,开展“大地文心”生态文学作家采风等活动,推出一批生态文学精品力作。
2.生态教育基地建设工程。深化习生态文明思想诠释,形成习生态文明思想研究成果。积极建设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场馆,举办形式多样的生态教育研修和培训活动。
3.生态文明宣传工程。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主题宣传实践活动。加大环境公益广告宣传力度,开展“生态强省”“美丽吉林”等主题宣传、“白山松水行”等主题采访报道。开展“吉林好人·最美基层环保人”“最美生态环境志愿者”等优秀典型推选活动、“生态环境小博士”“优秀生态文化作品巡演”等品牌社会宣传活动。
4.绿色生活引领工程。组织开展各类环保实践活动,鼓励绿色旅游、绿色消费。全面推广使用节能、节水、环保、再生等绿色产品。
5.多元参与共治工程。推广绿色低碳办公。搭建经营主体、社会工作者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各类平台和载体,推进生态环境志愿服务体系建设。畅通信、访、网、电、微等渠道,持续推动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完善公众生态环境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美丽吉林建设的全面领导,完善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整体部署和组织实施。分阶段谋划美丽吉林建设行动,进一步分解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职责分工。各地区各部门要把美丽吉林建设作为事关全局的重大任务来抓,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立法工作和法律实施监督。各级政协加大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协商和民主监督力度。各地区、省直有关部门每年向省委、省政府报告推进美丽吉林建设工作情况。
二是强化落地实施。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自觉承担本规划纲要实施的主体责任,把美丽吉林建设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要聚焦减污降碳协同、环境品质提升、生态保护修复、现代化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谋划实施一批标志性、引领性重大工程。各市(州)党委和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区资源禀赋制定配套文件,各县(市、区)原则上不制定配套文件。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衔接,协调推进、相互带动,加强对美丽吉林建设重大工程的财税、金融、价格等政策支持。省级专项资金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给予美丽吉林建设资金奖补。各级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投资基金、政府债券,支持美丽吉林建设。
三是开展成效考核。开展美丽吉林监测评价,实施美丽吉林建设进程评估。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做好与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强省建设成效考核工作的衔接,适时将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强省建设成效考核过渡到美丽吉林建设成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
四是推动典型示范。坚持“点面结合、多层推进”,分模式、分梯队开展美丽城市、美丽城镇、美丽乡村、美丽河湖建设及美丽社区、美丽园区、美丽机关、美丽工厂、美丽学校等“美丽细胞”实践探索,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和单位申报有关美丽中国建设各类示范试点。鼓励开展美丽建设规划政策、投融资等工作创新,推动将美丽吉林建设融入基层治理创新。对美丽吉林建设过程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官方媒体和“两微一端”等进行宣传报道,通过“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多种形式加强生态文明和美丽吉林建设宣传。持续开展美丽吉林建设典型模式、示范样板的宣传和推广。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推动多层次、多维度国际交流合作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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