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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万源路599号上海万源诺富特酒店二楼戛纳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宋乐平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议案名称:《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本次股东大会所涉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环保科技,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