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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不期而至。面对经济新常态,自治区能源产业面临着新的形势。如何应对新常态带来的风险挑战,把握新常态蕴含的发展机遇?
记者从自治区发改委能源开发局了解到,2015年自治区能源产业将围绕“保障首都、服务华北、面向全国”清洁能源输出基地战略,继续强化经济社会发展中能源的支持和引领作用,努力建设国家能源革命的示范区、国家能源保障的“安全岛”、国家能源输送的“丝绸之路”和升级版的内蒙古能源产业能源工程,重点建设五大工程,争取实现自治区能源产业高中速增长,中高端发展,带动自治区工业和经济实现弯道超车,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加快电力通道建设。全力推进已开工的锡盟山东1000千伏交流特高压外送电通道工程建设,年内完成投资8亿元,2016年投产;争取国家核准蒙西天津南1000千伏交流、上海庙山东800千伏直流、锡盟江苏800千伏直流特高压外送电通道工程,2015年开工建设,年内完成投资40亿元,2017年投产。(4条通道投产后,将新增向京津冀鲁和江苏等地外送装机4200万千瓦,年减少煤炭外送量1.4亿吨,有效降低东中部地区PM2.5排放浓度)加快推进赤峰元宝山电厂500千伏改接华北电网和通辽至华中(或华北)800千伏特高压电力外送通道前期工作,争取列入国家能源“十三五”规划并于2015年启动实施,两条通道建成后将再新增外送电能力1000万千瓦。
加强输油输气管道建设。加快途经乌兰察布、呼和浩特和鄂尔多斯的陕京四线输气管道工程建设进度,年内完成区内投资50亿元,力争2016年底完成管道建设工程,新增输气能力300亿立方米。争取蒙西(鄂尔多斯)天津、蒙西(鄂尔多斯)河北输气管道2015年开工建设,2017年建成,新增输气能力600亿立方米。配合国家积极推进途经呼伦贝尔的中俄原油管道二期工程和途经通辽的中俄天然气管道东线工程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加快实施西部天然气公司等企业在乌兰察布、通辽、赤峰等地建设的输气管道项目。
围绕转化实施煤炭基地开发。加大已批准的电源点和煤炭深加工等项目的配套煤炭项目建设力度,继续优化鄂尔多斯千万吨级矿区建设。积极推进新建项目与现有煤炭企业合作消化现有产能,提高清洁利用水平。
积极发展煤电基地。争取国家尽快批复四条外送通道配套电源即锡盟和鄂尔多斯煤电基地配套电源项目建设方案,尽快启动电源项目建设,预计年内完成投资100亿元。推进我区2014-2017年自用电项目核准工作,继续推进鄂尔多斯杭锦旗2×33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乌兰察布集宁热电2×35万千瓦供热机组、兴安盟蒙能2×34万千瓦热电联产等项目建设,争取年内建成投产;开工建设包头金山自备2×350兆瓦低热值煤发电、呼伦贝尔大杨树2×200兆瓦热电联产和阿拉善盾安2×350兆瓦自备电厂等项目,力争全年新增火电装机662万千瓦。
有序发展煤炭深加工基地。赤峰大唐克旗煤制天然气第二条生产线亿立方米。重点推进国家已出“路条”的鄂尔多斯准格尔旗120亿立方米煤制气、杭锦旗80亿立方米煤制气、上海庙40亿立方米煤制气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国家核准,力争年内开工建设,全年预计完成投资105亿元。争取国家批准兴安盟40亿立方米煤制气项目业主和建设地点调整,力争年内上报核准。开工建设汇能煤制气二期工程,年内完成投资10亿元。开工建设神华二、三线万吨煤制油项目,年内完成投资115亿元,争取2017年建成。
大力发展风电和光伏基地。积极推进已规划基地的重点风电项目建设,全年完成投资200亿元,力争新增风电并网300万千瓦,总规模超过2300万千瓦。依托锡盟电力外送通道,争取国家尽快批复风电基地外送规模并启动基地项目前期工作。全力推进各规划计划指标内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重点实施光伏设施农业、光伏小镇和光伏新村等分布式光伏项目,全年完成投资80亿元,新增并网100万千瓦以上,总规模达到400万千瓦。
加快电网改造升级和通电全覆盖工程建设。突出电网末端、农网和重点工业园区,提高电网供电能力和用电质量,保证经济社会用电需求。全年计划安排电网投资169亿元,其中农网改造升级投资50亿元。蒙东地区要实施好《呼伦贝尔岭东地区电力改造规划方案》,解决蒙东边远地区缺电问题,全年计划投资66亿元。蒙西地区重点解决电网末端建设和重点工业园区电网建设,提高供电保障能力,全年计划投资103亿元。按照自治区推进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好村村通电全覆盖2015年工程,年内安排投资4.5亿元,重点解决好兴安盟2个无电村185户通电、蒙西地区2037户新能源供电户电网延伸供电工程和边防连队哨所通电问题。明确项目运行和维护责任,确保风光互补供电设备稳定运行。
加快推进“气化内蒙古”进程。出台《内蒙古自治区能源管道建设规划(2015-2020)》,加快推进全区天然气管网建设,提高天然气利用水平,加快“气化内蒙古”进程。推进煤层气地下抽采、瓦斯发电和液化综合利用,争取自治区政府批复《内蒙古自治区煤层气勘查开发利用实施方案》,向国家争取落实资源潜力调查资金。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加强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研究,落实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购指导意见。强化电网企业收购可再生能源的责任和义务,提高电网吸纳可再生能源电量比例,保障蒙西风电年利用小时数不低于2000小时,光伏发电不低于1500小时,蒙东风电年利用小时数不低于1800小时,光伏发电不低于1400小时。全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总电量比重达到12%,同比增长14%。进一步扩大风电供热实施范围,重点推进赤峰、兴安盟风电供热项目建设,年内力争新增风电供热面积70万平方米,风电供热装机达到100万千瓦,占风电总装机比重的5%。
提高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按照控增量、转存量、减外运、减散烧的原则,加快煤炭转化升级。鼓励支持现有煤炭企业转化重组,鼓励支持新上项目与存量煤炭联合转化,控制煤炭产能过快投放。提高优质煤炭产能,煤炭洗选率达到85%。提高蒙东褐煤、低热值煤和鄂尔多斯地区高铝煤的就地加工转化水平,力争区内煤炭就地转化比重达到38%,同比增加6个百分点;减少煤炭外运,主要外送高热值煤和洗精煤,全年外送煤炭减少至5亿吨左右;支持开展煤改气、煤改电、热电冷联供,实施清洁集中供应集中燃烧。
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按照内蒙古西部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相关要求,积极推动改革顺利实施,探索建立独立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推进电力市场化运营。争取国家尽快批复《鄂尔多斯集团棋盘井园区微网运行电力市场化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通辽北部区域微型电网试点实施方案》,在霍林河循环经济微电网示范工程基础上继续扩大微电网工程示范范围。明确备用容量核定方式,规范棋盘井园区微网运行。进一步扩大电力多边交易和大用户直供电范围,增加发电企业利用小时,提高优势产业竞争能力。
强化重大项目统筹管理。在总结我区风电开发权有偿出让经验基础上,逐步推进能源项目开发权市场化改革工程。围绕清洁能源输出基地项目建设,在统一规划前提下,选择具备建设条件、收益较好的项目,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通过招投标方式转让能源项目开发权(包括水资源、煤炭资源、环境容量指标等配套要素),企业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获取开发权,试点成功后在全区全行业逐步推广。
加强能源技术创新。总结鄂尔多斯神华煤制油高浓度盐水处理经验,采用先进的用水、节水措施,不断提高鄂尔多斯、呼伦贝尔等地新建煤制油、气项目循环水浓缩倍数和水资源重复利用率。加快高度节水技术在燃煤电站集成应用,最大限度降低水资源消耗,单位水耗达到全国先进值。推广一批相对成熟、有需求、有市场的先进煤电节能减排技术、油气长输管线装备技术,继续保持煤炭综采、火力发电、煤制油、煤制气等生产转化技术全国领先水平,为行业技术定标,为行业管理建制。(记者 戴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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